中新网11月3日电 据金陵晚报报道,因认为中国博客网站上刊登的一个帖子指名道姓地对自己进行辱骂和攻击,一名南京某著名大学的副教授将该网站告上了南京鼓楼法院,要求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法院受理了案件,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据了解,陈先生是南京某著名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一名年轻副教授,著有专著并发表了较多的学术文章,他在本校开设了“新闻伦理与法规”等课程。
今年9月初的一天,陈先生偶然从中国博客网站一个名叫“长套袜”的博客网页上,发现有一个《烂人烂教材的》帖子指名道姓地对自己进行辱骂和攻击。
该帖子的大致内容为:“突然想起来明天要考陈某某(注:原文使用了真名,下同)的《新闻伦理与法规》……于是决定看书,一遍看下来,脑子里没有任何印象……陈某某果然是个猥琐人,从他写的书可见一斑,没有任何逻辑性可言。他每次在概括类型时不是按照一定的逻辑归类……简直就是流氓。难怪一遍下来什么都记不住,是个最烂的教材……”。
陈教授随后联系上总部设在浙江省杭州市的中国博客网站相关人员,要求他们删除该帖。但网站方面要求陈教授提供证实自己身份等方面的证明材料,由于意见不一,该帖至今仍保留在网上。
陈教授在诉状中称:该帖将原告斥为“烂人”、“猥琐人”、“简直就是流氓”,对原告的人格进行肆意辱骂和攻击,构成对原告人格尊严与名誉权的严重侵害。
陈教授认为,网络绝对不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而成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便利工具。中国博客网站对该帖子未尽到其应尽的监管责任,没有及时删除该帖,给原告精神造成严重伤害。
据介绍,“博客”是网络日记的一种形式,网民登录博客网站通过申请注册,即可拥有自己的博客网页,拥有自己的网页后,可以随时上传自己的文章及心情日记,这些文章及日记既可公开让人浏览,也可设密码限制他人浏览。
据悉,受害人因认为博客网页侵权而状告博客网站的,目前尚不多见。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邓立新律师分析认为,此案的判决将会直接影响博客,甚至规范博客的发展;在自己的网络日记里主人到底能不能随心所欲发表意见,以及博客网站在其中承担什么责任,都是案件的焦点所在。(李自庆 眭军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