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0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如柏29日在四川九寨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循环经济促进法列入立法计划,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起草工作。
目前,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已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始起草循环经济促进法,2007年该法律草案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毛如柏在九寨的一个国际环境论坛上表示,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立法目的是协调经济发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三者的关系,促进经济持续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强化环境保护。毛如柏介绍说,生产者责任衍生、绿色消费等将写入循环经济促进法。生产者责任衍生制度将促进生产者把废旧产品的回收利用作为一项重要指标,为其履行产品回收的义务创造必要的条件。同时,还将规定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承担的义务,以减少在消费环境出现的废物;其中,将通过有关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对政府这一重要消费主体的绿色消费做出具体的规定。
此外,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制度、产业指导制度、科技支撑和示范制度、公众参与制度、重点污染企业强制实施循环经济制度等,在循环经济促进法中也将有明确规定。(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