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5日电 据新闻晨报报道,在终审判决书面前,利欲熏心的干根良竟然置法律于度外,将已与原告签过买卖合同的一套住房,加价售与第三者,使得法院执行无法进行。不过,也许他不会想到,这一行为可能令其过上铁窗生活。记者24日从静安法院获悉,原先在民事案件中做为被告的干根良,因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罪,目前公安部门已对其立案侦查,而这也是今年上海市法院执行过程中遭遇的首例“民转刑案件”。
干根良原本拥有一套商品房。去年1月下旬,经房产中介人撮合,干根良欲将其以108万的价格转售给徐先生。徐先生按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共32.4万。然而,当时房市形势大好,房屋价格一涨再涨,干根良渐生悔意。
数月后,徐先生见干根良迟迟不愿继续履行交房义务,遂诉至法院。去年9月,静安法院一审支持了徐先生的诉请。今年2月16日,二审维持原判。然而,干根良却于一个月后,又以125万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陆某。
在集中执行中,干根良被司法拘留15天。在执行过程中,他表示愿意退还原告徐先生32.4万元,并赔偿20万元,但遭到原告拒绝。由于干根良的行为导致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无法继续履行,等待他的可能是刑罚的严惩。(葛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