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4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宏春今日在《人民日报》上载文指出,要正确把握循环经济的内涵。它是一种新的发展理念,是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是一系列的产业形态。
正确把握内涵
文章指出,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循环经济的内涵:循环经济是一种新的发展理念,是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是一系列的产业形态。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将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用发展解决资源约束和环境污染的实现途径。作为新的生产方式,它与传统发展模式的根本区别在于: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将地球看成是无穷大的资源库和排污场,一端从地球大量开采资源生产消费性产品,另一端向环境排放大量的废弃物,以“资源—产品—废弃物”为表现形式,是一种线性增长模式。循环经济则强调在生产和再生产的各个环节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按“物质代谢”和“共生”的关系延伸产业链,以“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为表现形式,是一种集约性的增长方式。从产业形态看,循环经济通过发展资源节约产业、综合利用产业、废旧物资回收产业,为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的协调和良性循环提供保障。
形成长效机制
文章称,只有形成长效机制,才能使循环经济得到持续较快发展。总体上看,政府推动、市场驱动、公众行动,三者缺一不可。法律强制和经济利益是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政府通过制定法规、政策,激励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产业、技术、工艺、产品的发展,加强监管,提高准入门槛,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产品。企业是循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应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在产品研制、技术开发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发挥作用。公众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作用不仅是参与,更重要的是行动。不仅要提高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还要将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粒米落实到日常行动中。
统筹规划,区别对待
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制订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如国家环保总局编制出台了循环经济规划指南,一些地方和行业也已编制出台了自己的规划,这些都是有益的探索。需要注意的是,应考虑物质循环的技术、经济可行性。一些物质的循环在技术上可行在经济上合算,如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一些物质的循环在技术上可行但经济上不合算,如废建筑材料等;一些物质根本不能循环,如挥发性物质。因此,使“物质循环起来”不能一概而论,而要区别对待。此外,在制订规划时,应因地制宜,既要充分考虑水、原材料的循环和能源的分级利用,也要考虑人才、技术、资金、市场等要素,并与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和社区环境质量结合起来。
转变观念,整体推进
转变生产方式,文章最后指出,走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循环经济是一种很好的探索和实践。国家有关部门开展了循环经济的试点,并将加大试点示范的范围。既要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又要整体推进。要改变“以GDP论英雄”的做法,增加资源效率和环境友好的考核指标,大力宣传循环经济的理念和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