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人大法律委认为不宜规定不动产登记前必须公证

2005年10月22日 17:02

  中新网10月22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今天下午在北京举行,会议听取了法律委员会关于物权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康生在谈到关于不动产登记前是否必须办理公证的问题时指出,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不宜规定不动产登记前必须经过公证。

  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为了便民,办理不动产登记只需一道手续,并且逐步实行统一登记,草案对此已经作了规定,并明确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得按照标的收费。不动产登记前是否办理公证,可以由当事人自愿选择。如果办理登记前必须经过公证,不仅不便民,还会增加群众负担。

 
编辑:张磊】
:::相 关 报 道:::
·中国修改物权法将遵循三原则 防止国有财产流失
·吴邦国主持座谈会 听取对物权法草案的修改意见
·征集意见逾万 物权法草案有望明年3月提请表决
·物权法草案意见征求告一段落 共收意见一万余件
·物权法草案广泛征求民意 万件建言助推民主立法
·上万条意见来自何处 谁在向《物权法》提意见?
·人大法工委听取法学家经济学家对物权法草案意见
  相关专题:人大审议物权法草案等法律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