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1日电 据法制日报消息,由农工民主党中央主办的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讨会日前在京举行。针对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举步维艰的现状,与会的医药卫生界专家提出,应通过立法来推进这一改革。
专家认为,要抓紧制定社会医疗保障法,用法律规范医药服务的需方、供方、保方三者的责任和行为,推进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医疗服务的供方,要严格医保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的准入资格,医保经办机构通过与定点医院、药店签订合同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于需方,也要用法律来约束其就医行为。通过分类给付,增加个人费用意识,对出借、冒用医疗保险卡者要在法律中规定处罚措施。对企业和单位,要通过法律手段强化基金的征缴力度。基金上缴要按时和足额到位,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有长期、稳定的来源。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要规定其切实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管,确保资金的保值、增值和动转安全。
专家提出,目前农村合作医疗在宏观上缺乏法律和制度的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政府的政策导向中往往不处于优先位置。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筹资结构看,它应属于社会保险范畴,而社会保险的资金筹集和风险承担都具有强制性和法制性,而不是遵循“自愿”的原则。所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无论从筹资与管理,还是运行与监督,都需要明确政府、农民的责任,要通过制定农村合作医疗法,用法律的手段强制推行这一制度。
专家指出,人民生命健康的保障与维护,是政府管理国家的最基本的任务之一。目前中国医疗卫生财政投入占整个医疗卫生投入的比例仅为14.89%。要通过立法,加强政府的医疗卫生财政投入,使这一投入比例不低于48%的亚洲平均水平。(陈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