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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网迷为上网杀外婆盗取财物 被判有期徒刑

2005年10月17日 20:36

  中新网广州十月十七日电(唐贵江 李中原)记者今天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精神障碍患者因痴迷于上网,又无钱支付上网费,遂盗窃自己外婆的财物,后因怕事情败露而杀人灭口。广州市中院日前对该案作出终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零八个月。

  据悉,该网迷名为刘宏征。经法院审理查明,刘宏征因上网成瘾,无钱支付上网费,遂产生盗窃其外婆、被害人梅雪棋财物的念头。

  二00四年十一月三日上午九点左右,刘宏征乘其外婆梅雪棋外出买菜未回之机,进入梅雪棋的家中,用斧头、铁钳撬开被害人梅雪棋的卧室木门,盗得一万元人民币,随后逃离现场。事后刘宏征害怕事情败露,产生了杀害梅雪棋灭口的念头。当天上午十一时许,梅雪棋买菜回家,刘宏征携带水果刀一把,再次来到被害人的家中,乘其不备将她杀害。

  二00五年六月七日,广州天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考虑到刘宏征具有限制责任能力并有自首情节,遂以盗窃罪、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刘宏征不服上诉,经广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定,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基本清楚,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量刑不当,应予纠正。法院最后判处刘宏征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九年零八个月。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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