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4日电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在医院接受治疗的精神病患者突然死亡,死者家属以医院没有及时抢救为由,将医院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黄浦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医院补偿家属1万元。
精神病患者黄某于2001年进入上海市某精神卫生中心接受治疗,去年1月27日上午8时30分左右,家属接到该院电话,告知患者黄某在医院突然死亡。根据检验记录上死者的脚上没有任何针孔的记载,家属判断院方没有对死者进行过静脉输液,并认为病历上的抢救病史是伪造的。为此,家属起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抢救费等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
在审理中,因家属申请,法院委托区医学会对该案做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根据当时医生与家属交涉时的录音来看,护士夜间是在睡觉,未按制度巡房。
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护理人员未按制度巡房,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医院应加强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但与患者的死亡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最后,法院判决医院补偿家属人民币1万元。(顾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