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3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偶像的物品均教fans爱不释手,但一名自称是周星驰影迷的男子,却因在街上拾获星爷的身份证,并一直收藏银包内,本月初被警员截查时遭拘捕,昨日上庭被判管有他人身份证罪名,获准以五千元保释外出,等候判刑。
不少影迷和歌迷均喜欢收藏偶像物品,有时偶像歌手在台上抹汗的毛巾,喝过的矿泉水瓶均让fans们爱不释手,但有名男影迷却因收藏偶像的身份证而触犯法例,惹上官非。事件发生于本月四日,警方在油麻地鸦打街及永星里交界截查一名行迹可疑的男子,结果在其银包中搜出一张周星驰的身份证,随即向他作出警诫并拘捕。
贪玩放银包
被告区展文现年四十三岁,现职酒店助理经理,昨日他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管有他人身份证罪名,他表示自己是星爷影迷,于九六年在尖沙嘴缅甸台意外拾获星爷的身份证后,一时贪玩将之放在银包内。代表律师求情时表示,被告是星爷影迷,故才将证件收起纪念,事件并不涉及任何刑事意图。被告获准以五千元保释外出,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下月二十三日、等候社会服务令报告才判刑。
主任裁判官练锦鸿在庭上向主控查问,获确认涉案证件属“周星驰”,他希望取得有关证件查看,但主控并没带备到庭。
星爷甚惊讶
星爷昨日在长途电话中得悉此事,他惊讶地说:“有这种事?这张身份证我九六年不见之后,依正常程序报失,想不到还有这种事,真是奇怪。其实作为市民,执到要交出,大家都应该遵守香港法律,做个好市民嘛。”
根据法例,任何人士如无合理辩解而管有超过一张身份证即属犯罪,最高可判罚款及监禁两年。香港市民如遗失身份证,须于十四天内向人事登记办事处报失及申请补领新证,补领费用为三百九十五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