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3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政府法制办近日起草完成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并从12日起在其网站上向市民征求意见。该《办法》就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开出了多项禁、限令,一直以来困扰市民的装修噪声污染就在其中。
《办法》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同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其它建筑内进行装修作业的,也应当避免干扰四邻。
按照《办法》规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内进行装修作业产生噪声干扰四邻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此外,该《办法》对此前一直由道德来约束的邻里问题、市民反映较多的汽车报警器“长鸣”问题等,都作出了相关规定。(袁祖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