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3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一名任职酒店副经理的周星驰影迷,9年前在尖沙嘴街头的地上发现影星周星驰的身份证,如获至宝,珍而重之的一直将这张身份证带在身边保存纪念。本月初,该名酒店副经理在街上被警方截停搜查,被搜出身上的周星驰的身份证,被控管有他人身份证罪,他昨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认罪,押后宣判。
遗失身份证的周星驰昨天表示,影迷想拥有偶像的物品是可以谅解,但要奉公守法。周星驰的助理田启文则透露,周星驰不止一次遗失身份证。
被告区展文(43岁),被捕时报称任职调酒师,他被控违反香港《人事登记条例》,于2005年10月4日在油麻地鸦打街与永星里交界,无合法权限或辩解,管有属于周星驰的香港身份证。
除了记者,处理案件的裁判官练锦鸿亦对案件表现得甚感兴趣,裁判官在听罢主控宣读案情后,即询问主控﹕“这个‘周星驰’是不是就是那个‘周星驰’?”主控答道﹕“就是那个。”后来,练锦鸿再要求查看该张属于周星驰的身份证,但主控表示已将身份证交还入境处。
遭警截查始发现
案情透露,本月4日,警方在油麻地街头截停及搜查被告,又查看其身份证,其间警方在被告的财物中,找到周星驰的身份证。警诫之下,被告称于1996年在尖沙嘴缅甸台的后巷拾获周星驰的身份证,他之后保存该身份证只为纪念及贪玩。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指,现时任职酒店副经理的被告是周星驰的影迷,因此他自从1996年拾获周的身份证后,一直保存至被截查当日。
裁判官决定先索取被告社会服务令报告,案件押后至11月23日宣判,其间被告准以5000元保释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