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九月三十日电(张墨)经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开审理后,遵照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绑架、杀害原襄汾县委组织部长一案的主犯李晋军、邢红安日前执行了死刑。
二00二年,李晋军、邢红安与王浩珍、张锋密谋策划绑架时任襄汾县委组织部部长的张志勇勒索钱财。在绑架勒索过程中,邢红安多次给张志勇注射麻醉剂,致张死亡。案发后王浩珍、张锋被公安机关抓获,在经过法院审理后分别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李晋军、邢红安畏罪潜逃。今年四月上旬,李晋军、邢红安在潜逃两年多后在山东临沂落网,四月六日下午被押解回临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