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30日电 据北京晚报报道,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郝劲松今天再一次因为发票与铁路局对簿公堂。去年11月,郝劲松发现退票时开具的小票是铁路系统自己印制的收据,不是正规发票,不能报销,所以将铁路局告上法庭。一审法院驳回了郝劲松诉讼后,郝劲松向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出了上诉。今天,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郝劲松败诉。
今天,郝劲松在开庭前很早就来到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门口。“我觉得今天我会败诉。”郝劲松表情十分轻松。“有时我需要胜,有时我需要败。虽然败诉,但是我认为我推动了铁路上不合理制度的改进。”郝劲松还向记者展示了一份要递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撤销铁路运输法院的建议书”。他认为,铁路运输法院与铁路局间存在明确的隶属关系,可以说是“法院企业化”。这样的法院体制本身,就会使人怀疑判决结果的公正性。
此前据媒体报道,一审法院在审结案件后,迅速向北京铁路局发出司法建议,铁路局长期使用的旧版退票发票已经被规范的新版发票所代替。可今天当记者就此事询问铁路局方面的代理人时,代理人先是回答“不知道,要问铁路局。”然后又矢口否认。“没有换新发票,一直是这样。”
10时整,铁路中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宣判,正如郝劲松所料,法院根据北京市审计局的答复指出,退票费报销凭证属于专业发票,可以报销。铁路局履行了开具发票的义务。法院据此又一次驳回了郝劲松的诉讼。(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