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9日电 据共同社报道,二战中有10名韩国劳工从朝鲜半岛被强行带到日本岩手县釜石市日本制铁(现新日本制铁公司)的釜石钢铁厂从事劳动并于二战结束时死亡,他们的遗属为此向日本政府提出起诉,要求对方做出总计2亿6千万日元的赔偿并返还遗骨。
东京高等法院29日就此进行了二审判决,宣布驳回原告方请求维持东京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
法官西田美昭同一审时一样,在判决理由中承认了10人被强行带往日本并被强迫进行劳动的事实,但又认为日本适用“国家无答责”的法理,即日本在《国家赔偿法》施行前不负有赔偿责任。
在遗骨返还问题上,法官表示:“从人道主义出发,希望政府能够调查遗骨去向并将遗骨返还给遗属们,但这并不能左右法院做出法律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