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26日晚至27日凌晨3时30分之间,在马来西亚安邦孟光路8号的私宅内发生一起凶案,中国籍少年许剑煌被疑遭远房叔父聚众毒打后溺死在游泳池,正当案情被当地媒体认为板上钉钉、嫌犯将受严惩时,近日,当地法庭却以证据不足为由宣布被告无罪释放。
就在被害人家属闻讯彷徨无措之时,记者28日获悉,因为华人同胞鼎立相助,关键证人已经决定出庭作证,案情将出现重大转机。
马来西亚总检察长 对判决被告无罪释放提出上诉
昨日,许剑煌家人向晨报记者证实,在中国大使馆的大力支持下,马来西亚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已就此案中被告无罪释放的判决结果,向吉隆坡高庭呈交上诉书。
主审法官拿督阿都卡迪是在20日宣判被控谋杀14岁中国少年许剑煌的3名被告,即保镖乐斯基(32岁)、前“拿督斯里”许春水(50岁)以及莫哈莫杀人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阿都卡迪指出,控方必须提出有力的证据,证明3名被告拥有共同的杀人动机及确凿的杀人行为。但在审讯过程中,并没有这些有力的证据;几个主要的证人也没有出庭,使控方的控诉难以成立。因此,案件若进行上诉,阿都卡迪要求控方及警方务必要确保所有的关键证人都能出庭。
对于法官的这种说法,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主席杨映波认为,不管是什么案件,警方的调查工作都应充分完整,才能减少类似因证人缺席等证据不足的情况发生。不过他补充说,有时候警方做足了工作,审讯中途还是会发生一些出乎预料的事,使案情产生变化。
巴生滨海华人协会“为同胞打抱不平是我们的职责”
昨日上午,马来西亚巴生滨海华人协会会长陈学璋接受晨报专访,介绍了华人社团为许剑煌案所作的努力。陈学璋介绍,巴生滨海华人协会目前已有2000多名会员,专门为南洋华人谋公平、谋发展。他说:“滨海华人协会不是第一次帮助同胞了,曾经有华人渔民被无理殴打,协会出面帮忙摆平。有中国公民来马来西亚签证过期被拘,我们也提供法律帮助让他们重获自由。此外,我们还在马来西亚兴建了许多华人小学,并为病、弱华人提供捐款支助。为同胞打抱不平是我们的职责!”
据了解,许剑煌家人是福建莆田的普通农户,家境并不富裕,去年孩子遇害以来,家人多次往返马来西亚,已经背负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滨海华人协会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决定承担许剑煌家人在马来西亚的一切费用。“更令人感动的是,巴生当地的一位女教师给我打来电话,表示要为许剑煌家人担任司机,他们在马来西亚要去什么地方查案,都由她免费驾车接送。”陈学璋认为,这场奇冤案件一审打输是不正常的,巴生滨海华人协会一定会帮助许剑煌家人。
凶案转机 神秘女郎目击杀人过程将出面作证
一审宣判时,当地法官曾在判词中指出,“本案产生的疑点是,死者许剑煌准确的遇害时间可能与控状有出入。”法官详解说:原告第5名证人即许春水的园丁苏巴玛廉的供词显示,2004年9月25日早上他被乐斯基叫往许家去时,看见死者双手双脚被狗链捆绑,同时被要求询问死者偷钱的动机。然而法官认为,关于此证人到许家的具体时间、通电话方式、接电话时本人所在何地等证据都缺失。此外,被告许春水的情人方淑菁及与苏巴玛廉一同抵达许家的另一名园丁都没有出庭作证,使这一关键证词更加无法得到核实。而最令人费解的是,许春水的司机拉兹敏、鹰阁医院护士拉宾达克一直不见踪影,许春水2万元现金丢失案的调查官莫因警长、许家女佣达娃蒂等关键证人也未能出庭作证。
关键证人缺失,是中国少年马来西亚遇害案一审败诉的主因。昨天,陈学璋会长向晨报透露,在法律援助方面,协会已经作了很多努力,取得的关键进展是,一名“神秘女郎”将出庭为许剑煌案作证。“她透露,在整个施虐和杀人过程中自己都在场,可以向法庭提供目击证词,这是之前的庭审中我们最缺少的。目前,我们还在大量采集其他相关证据。”陈学璋说。
马来知名律师 将为案件提供力所能及援助
在华人同胞的努力下,马来西亚巴生地区著名刑事法律师杰拉德已经加入巴生滨海华人协会的义务法律援助团,他说:“对于中国少年遇害的案件,我将通过我的法律知识和经验,提供能力范围内的帮助。”
当地一名知名律师也认为,若从三方面来探讨此案,将可让主控官在上诉时掌握优势。第一是修改控状。由于没有有力证据显示3名被告有共同杀人动机及行为,因此3名被告获判无罪。他表示,主控官可根据现有的证据修改控状,采用对控方有利的证据。其次是证人失踪问题。他说,主控官可要求高庭选择尽数或局部相信关键但无法出庭的证人的口供。最后,他说,虽然法官认为死者7张手脚被捆的影像无法证明是被告所为,但控方可以此提出证明,死者生前确实受到虐待。(郭翔鹤)
来源: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