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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澳居民内地就业有新规:与内地人享同等权利

2005年09月27日 09:59

  中新网9月27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内地于6月修订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刘丹华副司长26日就此表示,新规定的主要目的,是让港澳台居民从此与内地居民享受同等的就业权利,不仅工种几乎不受限制,且该3个地区的大学毕业生也可直接在内地就业,她估计,在大陆就业的港澳台人士数量将会大量增加。

   刘丹华介绍,与1994年劳动部颁布的旧规定相比,修改后的新规定,主要是放宽了原来的对就业人群和就业工种的限制。

   新规定有关具体内容主要可归纳为“三放宽、三简化和四明确”。同时简化了许多办理就业的繁琐手续,估计到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人士会越来越多。

   刘丹华指出,目前在大陆工作的台港澳籍员工有几万人,按照规定,他们都和大陆员工一样享有社会保险,但是由于一些雇主和员工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并没有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也有的雇主根本没有为员工进行登记。因此,呼吁雇主要按照法律规定来做,而员工也要知道维护自己的权利。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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