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石家庄九月二十一日电 (记者 张澍)九月二十二日成为中国煤矿“官股”的“死期”,河北省对参股公务员发出最后通牒:及时撤出,不予追究;隐瞒不报,严肃处理。
近年来,中国煤矿安全事故频发,除自然原因外,更暴露出官商勾结的黑幕。八月二十二日,中国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要求参股煤矿的官员、国有企业负责人自该通知下达一个月内必须撤出投资。
河北省省长季允石要求各产煤市市长“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主持”,保证《通知》落实。河北省纪检委等五部门制定并下发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专门机构督促检查各地工作。考虑到信息汇总时间等因素,此次清理纠正工作将于九月三十日结束。
据河北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董占利介绍,目前,河北省煤矿年产量七千三百五十万吨,全国排位前十。河北煤矿开发历史悠久,如今,许多煤矿产区已进入“老年期”,易发生灾害事故。今年以来,河北省煤矿安全形势严峻,事故死亡一百四十人。其中重特大事故两起,五月十九日承德暖儿河煤矿事故死亡四十九人,失踪一人;八月三日邯郸桃顶山煤矿事故死亡十三人。以上两起事故原因尚在调查中,尚无结论。
董占利同时指出,虽然“官股”问题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但造成煤矿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利益驱使,盲目增加产量,生产能力不堪重负。
河北省纪检委有关人士认为,此次治理“官股”,重在震慑少数不法分子,要使煤矿安全生产得到效保障,还需制定长效机制。为此,河北省已制定相关文件,规范办矿行为,提高办矿标准。文件要求,明年底以前关闭年产量三万吨以下小矿,新开煤矿年产量不得低于九万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