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1日电 据三晋都市报报道,2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山西省非法违法煤矿举报奖励制度(试行)》。《制度》规定,举报事项一经查证属实,且举报事实尚没有他人举报、有关部门在执法检查中未发现的,将对举报人酌情给予1000元-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对重大举报贡献突出者可给予1万-5万元奖励。
该《制度》要求,举报人所[被屏蔽广告]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非法违法煤矿的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制度》同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为举报人保密。(郝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