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九月二十日电(张墨)山西省府今天决定,从现在起,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对非法违法煤矿进行集中打击整治,严格依法关闭一切非法煤矿,坚决惩处暴力抗法以及非法违法煤矿背后的黑势力和国家干部充当的保护伞。
山西省府要求,整顿违法煤矿先由市、县、乡组织进行,经整顿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予以关闭。从十二月十五日至明年一月十五日,省政府组织检查验收,确保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山西省府强调,要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和省政府的《决定》,及有关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对非法违法煤矿的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实施经济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惩处暴力抗法、打击报复执法人员和举报人的行为,以及非法违法煤矿背后的黑势力;同时,坚决惩处参与非法违法煤矿利益分配或收受贿赂,为其充当保护伞,妨碍整治工作的干部,严肃教育处理明哲保身、消极懈怠、工作不力的干部。
山西省府要求各级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国土资源、煤炭、公安、工商、电力、劳动、行政监察等部门,积极支持、配合这次行动。供电部门不得为非法煤矿供电,公安部门不得批准非法煤矿购买和使用民爆器材,运输企业不得拉运非法煤矿的煤炭,煤场、集运站等煤炭经销企业和用煤企业不得收购非法煤矿的煤炭。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动群众,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和强有力的、快速反应的监督机制、体系,使非法违法煤矿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