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十九日电(记者 赵建华)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已颁布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系统、完善地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方式、方法。在不断加强对高收入者监管的同时,还提出了全员全额管理的概念。
税务总局今日称,纳税人个人信息的来源及其真实度,是个人所得税征管长期以来的重点、难点。对此,新颁布的这一《办法》,提出要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度,实现个人收入“一户式”管理。
中国个人所得税大部分是由单位代扣代缴的,而目前绝大部分扣缴单位并没有明细申报到个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只是一个汇总数。因此,该《办法》要求税务机关从源头把关,审核扣缴义务人申报数据,是否包含应有的各种信息。同时,对扣缴单位报送来的明细信息,以及自行申报纳税人申报来的各种信息,以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为唯一标识,建立个人收入“一户式”档案,按人头对这些信息进行分类、筛选、归集、比对和分析,实施精细管理。
对高收入者,该《办法》也在实际操作层面予以细化。它要求各地将金融等高收入行业人员,个人投资者、明星等高收入个人,临时来华演出人员等纳入重点纳税人的范围。还要在收入较高、知名度较高、收入来源渠道较多、收入项目较多、无固定单位的自由职业者、税收征管影响较大等人员中,选择一定数量的个人作为重点纳税人,从而对其实施滚动的动态重点管理。
在不断加强重点管理的同时,该《办法》还提出了全员全额管理的概念。它要求,个人收入档案建立起来后,尽可能地把所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都纳入到税收管理中,最终由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实现对取得应税收入个人的全员全额管理。
据悉,《办法》共十章五十九条,分别对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加快统一的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强化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税源的源泉管理、全员全额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