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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远东军事法庭审判—清算日本战犯

2005年09月16日 16:30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昔日不可一世的战争罪犯,终有一天接受正义的审判。东京的远东军事法庭及欧洲纽伦堡的军事法庭的审判,为后来对犯有战争罪的罪犯的惩罚建立了一个很好的框架

  “有文章说,当时东京帝国饭店是高层建筑。其实,那是一幢地下三层地上三层,形似乌龟的深褐色大楼。东京大审判期间,盟军高级人士及国际军事法庭各国法官及检察官就住在那里。”高文彬针对一些报道出现的错误更正道。

  从翻译到检察官秘书,高文彬几乎经历了审判的全过程。他说,远东军事法庭庭审的进行以及判决结果,对战后日本与世界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对这样重大的历史事件,不应搀杂任何不负责任的想象。

  他向《中国新闻周刊》提供的书面材料显示,共计28名日本甲级战犯在东京接受了审判(乙、丙级战犯分别在各受害国法庭进行审判),其中有日本前首相4人,前外相2人,海、陆军高级将领十几人,前大使数人。其中,在中国东北策划“九·一八”事变的土肥原贤二及板垣征四郎,以及对“南京大屠杀”负有主要责任的日本华中派遣军总司令松井石根都在其中。

  远东军事法庭是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和1945年12月举行的莫斯科会议设立的,在此前的欧洲,美、苏、英、法等国正进行着一场清算德国纳粹的军事审判。

  审理历时两年零六个月,开庭818次。美国、中国、英国、苏联、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荷兰、印度、新西兰、菲律宾等11国法官参与审理,每国一人。检察官数量与法官相同。法庭庭长为澳大利亚韦伯爵士,美国律师季楠出任检察长。据高文彬回忆,中国法官梅汝王敖、检察官向哲浚与其他同盟国官员相处得很融洽,韦伯甚至主动声明,大家最好不要叫他“爵士”,那样显得太生分了,而叫他“老韦”。

  尽管如此,法庭开庭前依然发生了一场座次之争。

  庭长韦伯居中坐。他希望英国和美国法官坐在他的左右手。梅汝王敖主张座次以受降签字的先后为序,并幽默地提议道:“如果庭长和大家不赞成这个办法,我们不妨找一个体重器来,看看个人的体重是多少,然后按照它来安排席位。”引得大家哄堂大笑。

  1946年5月2日,开庭前最后一次排练。韦伯依然故我,并称“这是经过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同意的。”梅汝王敖当即提出抗议并表示不参加预演。最后,韦伯接受了梅法官的意见,座位按受降国签字顺序排列。

  “在任何国际场合,争席次、争座位的事总是难免的。这不是个人的私事,而是关系到国家地位和荣誉的大事。”梅汝王敖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书中这样写道。

  据高文彬回忆,在远东军事法庭的审理中关于中国部分的重点有二:一是日本策划“九·一八”事变侵占中国东北,长驱直入华北、内蒙古;二是致使30万同胞死难的“南京大屠杀”。由于大屠杀证据确凿,所以辩论的焦点集中在土肥原和板垣应否被处极刑。

  1948年11月4日,法庭开始宣读判决,历时8天。最终,包括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武藤章等7名刽子手被处以绞刑;南次郎等16人判无期徒刑;东乡茂德获有期徒刑20年,重光葵获有期徒刑7年。

  与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纳粹虐杀犹太人等行为是反人道罪不同,远东军事法庭对于“甲级战犯”的55个诉讼原因中,只有三个跟反人道罪有关,而且还把普通战争罪和反人道罪笼统在一起。个中原因,现在美国纽约州立大学任教的日本学家赫伯特·比克斯在其所著的《真相 裕仁天皇与侵华战争》一书中这样解释道:

  “蒋介石的‘抗日战争公私损失调查委员会’1938年以来收集了大量关于中国战争伤亡人数的数据,可是中国政府决定不把这些数据交给IPS(远东军事法庭的国际检查局 记者注)。它也没有追究日本对平民强征劳工,在华北进行的‘杀光、烧光、抢光’活动(三光作战)以及毒气的使用。由于这些“反人道罪行”(使用毒气除外)大多数是发生在共产党的根据地,所以蒋介石对其是漠不关心。”

  赫伯特在书中介绍,印度法官拉德哈比纳德·帕尔是远东军事法庭“政治上最独立的人”。帕尔对所有被告的所有指控均宣布无罪。对此,赫伯特解释说:“帕尔曾是亲轴心国的印度民族主义者钱德拉·鲍斯的支持者,一个为时甚久的亲日派。”

  在远东军事法庭审判日本甲级战犯的同时,1945年12月,中国国民政府分别在南京、上海、北平、汉口、广州、沈阳、徐州、济南、太原、台北等地设立了10所军事法庭。

  这10所中国军事法庭从1946年4月至1949年1月,共受理乙、丙级战犯案2200余件,审判日本战犯517名,其中判处死刑者148名,无期徒刑者81名,有期徒刑者229名,释放59名。当时,中国共产党为处理日本战犯也设立了战犯调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仍关押着一些日本战犯。1955年底,中共中央指示“宽大处理日本战犯”。此后,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分三次发布对日本战犯免予起诉决定书,对1017名日本战犯免予起诉,宽大释放,另对45名日本战犯起诉审判,分别判处12年至18年有期徒刑,对表现好的还予以减刑或提前释放。被宽大释放的日本战犯很快回到日本,其中一些人投身到了中日友好的活动中。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李杨)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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