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5日电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洗钱犯罪侦查处处长吴卫华表示,“目前公安机关在办理洗钱犯罪案件中遇到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立法上的欠缺。”今后,随着中国反洗钱法的出台和《刑法》中洗钱罪名修改工作的完成,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会进一步扩大,以洗钱罪进行起诉的刑事案件数量势必会呈上升趋势。
据介绍,今年3月,公安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工作的合作规定》。根据这一《规定》确立的情报会商制度,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与央行反洗钱局、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已进行了会商,就重点可疑交易线索进行了分析、研判。今年以来,经侦局已部署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对中国人民银行移送的10多起可疑交易线索进行了核查,从中已发现了一些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6月,辽宁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会同有关部门,成功破获两起地下钱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当场缴获用于交易的美元、日元折合人民币1000余万元。据初步统计,涉案总额折合人民币8亿余元。
吴卫华坦言,有很多洗钱行为难以界定,很难找到一个很明确的证据链,现有法律规定本身又限制了公安机关收集洗钱的证据。他介绍,自中国1997年《刑法》规定洗钱罪以来,内地以洗钱罪定罪的案例仅有2起:一起是广东汪照洗钱案,另一起是福建蔡建立、蔡怀泽洗钱案。其中,后一起案例是以转移交易毒品的黑钱来认定洗钱罪,福建泉州法院正在审理。
吴卫华认为,如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过窄,刑法中对洗钱犯罪上游犯罪仅规定了4类犯罪,认定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明知故意较难等。但他同时谈到,公安机关在执法当中也是比较灵活的,按洗钱罪很难判,就变一种方式,加大打击力度。
吴卫华说,目前还有利用网络如网络银行、网上赌博等进行洗钱的,网络无国界,使得洗钱行为较之以前更加容易实施,而且调查更加困难。犯罪分子现在往往适时转移赃款的行为,人在北京,但资金调动的可能是广东,交易可能发生在美国。美国、墨西哥一些大的洗钱集团就经常利用网络环境来洗钱。他们的目光一般会瞄准金融监管水平还不是很高、金融法律方面还不是很健全的国家,并作为他们洗钱的很重要的一个对象进行操作,这对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很难预测。(何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