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发改委会同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和新闻出版总署发出《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自9月中旬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还包括向学校摊派、集资、收费的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根据通知,有关部门将着重检查义
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赞助费、择校费、借读费和转学费等问题和高中违反“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乱收费问题。同时,严查高校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点招费、定向费、建校费和违反规定收取转专业费、补考费、重修费等问题。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通过民办公助(私办公助)等形式举办“校中校”、“校中班”,并收取高额费用的学校,要加大力度,严厉查处。(北京娱乐信报 于恒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