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4日电 最近,中央纪委严肃查处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消息,经查,1994年至2005年初,王有杰在任河南省漯河市市委书记,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市委书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承揽工程、收购国有资产、征用土地、工程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596万元、港币10万元、美元6万元。
中央纪委常委会认为,王有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却利欲熏心、亵渎职责,利用职权,大肆收受钱款,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受贿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有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王有杰涉嫌受贿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钟季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