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九月九日电 (记者 黄鸿斌)澳门特区立法会选举委员会九日称,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竞选活动期是由选举日前第十五日开始至选举日前第二日午夜十二时结束”。基于此,参与第三届立法会选举的所有直选和间选的候选名单,可自十日凌晨零时开始正式开展包括宣传在内的各项竞选活动。
为标志本届立法会选举竞选活动期的开始,立法会选举委员会十日上午十时半,将假议事亭前地举办题为“二00五年立法会选举宣传启动日”的活动,除为二00五年立法会选举宣传启动日纪念封举行发行仪式外,亦会为早前立法会选举海报设计比赛进行颁奖。此外,所有十八个参与直选的候选名单亦将参与是次活动并以不同形式向市民介绍参政理念和政纲。
是次选举宣传启动日活动的会场将设有二十余个摊位,除所有候选名单的摊位外,亦设有立法会选举委员会摊位及廉政公署摊位,向选民传递选举的讯息。此外,邮政局设有摊位免费向市民派发“二00五年立法会选举宣传启动日纪念封”并加盖邮戳。
另外,立法会选举委员会早前举办了“立法会选举海报设计比赛”,有关得奖作品亦将于明天在会场内展出。立法会选举委员会欢迎全澳市民共同参与是次活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