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9日电 据南方日报报道,8月25日广东省江门市印发的《江门市区捕杀违规饲养犬只专项行动方案》后,本月6日,江门市区开始了大规模捕杀违规狗只整治行动。虽然市政府下了大力气整治“狗患”,但是一刀切的做法却没有得到所有市民的理解,有的市民甚至称要打官司保狗。
据有关部门了透露,6日开始的市区犬只整治行动,以蓬江区杜阮碧辉园小区、堤西路,江海区江南办事处等重点限养区为整治范围,当天两区共捕杀近百只犬只。
据了解,在整治行动开始之前,已有市民将自己饲养的犬只送到其他城市,还有市民把狗只寄养在乡村等重点限养区域外,陈女士就是其一。
在香港生活了很长时间的陈阿姨还主动谈到对整治狗只行动的看法:“整治城市狗只的初衷是好的,但城市居民养宠物是个趋势,既然不能杜绝,能不能以长期有效的管理措施取代捕杀?人有人权,狗只也应该有生存权利。而且对于一些孤寡老人而言,宠物就是他们的伙伴,将狗只打死了,这些老人会很伤心。”
近日,市民谭小姐说:““我很难过!作为狗主,我非常赞同对城市狗只进行管理,但是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太偏激了,根本就解决不了问题。风头一过,市民又会把送走的狗只领回来。”
在医院工作的谭小姐坦言,狗确实会携带不少病菌,没有注射狂犬疫苗的狗更会对居民安全带来威胁。“但其实每种动物的身上都携带有病菌,包括人类,只要做好清洁和注射疫苗的工作就可以避免很多问题。”至于犬吠扰民和犬只随地排便,谭小姐则认为是犬主的责任,政府应当对狗主制定严格的管理和处罚措施。
在谭小姐眼里,家中的那两只狗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家庭成员”。“我不会将家中的两只狗送走,如果真的要按规定将小狗‘人道毁灭’,我会选择打官司来争取它们的生存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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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病死人数占法定传染病总死亡人数1/3
《全国狂犬病监测方案(试行)》印发
卫生部近日印发《全国狂犬病监测方案(试行)》,试图扼制狂犬病这种病死数居我国37种法定传染病首位的疾病。
近年来,我国狂犬病疫情一直呈上升趋势,2004年狂犬病死亡人数占我国法定传染病总死亡构成的35.72%。广西、湖南、江苏、安徽、湖北、广东和贵州等省份近年来疫情持续上升,疫情形势十分严峻。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一种人兽共患传染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为乙类传染病。人感染狂犬病最常见的方式是通过感染狂犬病毒的犬、猫、野生食肉动物以及蝙蝠(食虫和吸血)的咬伤、挠抓、舔舐皮肤或黏膜破损处而感染。狂犬病毒主要通过破损的皮肤或黏膜侵入人体,经神经末梢上行进入中枢神经系统,临床表现主要为急性、进行性、几乎不可逆转的脑脊髓炎,病死率100%。
《方案》要求开展全国常规监测,同时在近年来疫情持续高发的广西、湖南、安徽、贵州4省,选择高发地市或县区作为国家监测点。(卢秀华 詹雨鑫 朱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