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7日电 据广州日报报道,开阳高速“1·23”特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昨日在恩平人民法院受审,同时坐在被告席上的还有车辆运输单位化州市某汽车运输公司代表。
肇事者除了接受公诉机关刑事指控外,还面临着数十名受害者家属提出的附带民事赔偿。
公诉机关认为,肇事司机高海旭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造成特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日宣判。
庭审时,10多名死伤者的家属向法庭陈述自己的索赔要求。
因整个事故伤亡惨重,据了解目前受害人家属提出的赔偿总数预计接近千万元人民币。至于最终的赔偿金额如何,有待法院择日宣判。 目前,受害人未得到任何赔偿。
另一被告化州市某汽车运输公司代理人多次提出原告高额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此次开庭戒备森严。开庭之前法警利用手提式安检设备对入场人员进行检查,确保庭审期间的安全。整个庭审过程,法庭门外有多名法警用手提式安检设备进行检查,法庭上一直有多名法警轮班确保安全。参加旁听的有刚刚出院的受害者,有几位脸上还明显留有伤疤,更多的是受害人家属。
事故回放
2005年1月23日,开阳高速公路大槐路段发生一宗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当晚7时45分左右,由于事发路段一辆故障车停在路边,导致其后十余辆汽车慢行或停驶。随后一辆广州开往茂名化州的大客车在高速行驶过程中因刹车不及时和避让不及,追尾撞上一辆吉普车。吉普车被撞后向前飞出,将其前方另一辆停在路边的广州开往茂名吴川的大客车顶部铲飞,又继续撞向前方的其他车辆。
事故共造成24人死亡,6人重伤,23人轻伤,13辆车辆损毁,经济损失906万元。
肇事司机高海旭于今年3月18日被批准逮捕。(陈治家 曾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