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被称为全国首例网络攻击案的北京珠穆朗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发动DDOS攻击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索赔1500万元一案,于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北京珠穆朗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称:8848网站是中国大陆第一家专门从事电子商务的网站,并经过苦心经营和巨额投资,成为中国电子商务的旗帜。自2005年1月21日下午至1月22日晚,被告未经原告授权,亦未经其广大百度搜索联盟网站同意,采用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通称为DDOS攻击)手段,利用所有百度搜索联盟网站的每个网页都以直接粘贴来自百度的搜索框代码的方式嵌入百度搜索框的特点,在被告提供给上述网站使用的百度搜索框代码中加入了含有原告两个网址www.8848.com和www.8848.net的一个隐藏帧。
被告的上述操作致使所有互联网用户对嵌入百度搜索框的百度搜索联盟网站任一页面的每次访问都将造成对原告网站的两次无效访问,而这些无效访问请求足以耗尽原告正常服务资源,使得正常的访问请求得不到响应。被告借助几千家百度搜索联盟网站的巨大访问量集中攻击原告的服务器,使原告网站无法被正常访问至少长达26小时,导致原告网上商城的商户无法正常销售、支付和结算收款。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了对原告合法权益的恶意侵犯,也破坏了公共网络的交易秩序和互联网领域内正常的竞争机制,被告的攻击行为影响极为恶劣,手段极为隐蔽,一家商业网站采用此种攻击手段攻击另一家商业网站致使其不能被访问如此之久在国内尚属首例,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500万元等。
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答辩称: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珠穆朗玛公司对百度公司的指控,侵权证据明显不足;客观上存在着他人冒用百度公司的名义进行攻击的可能性,一些恶意插件能够制造百度公司恶意攻击原告的假相。如果百度公司蓄谋攻击8848网站,完全可以采取一种更为隐蔽、复杂、没有规律的技术手段,使珠穆朗玛公司无法查清攻击来源和攻击方式,采用原告指控的含有Baidu的明码攻击方式实在是愚蠢至极。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郭京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