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科 教|图 片|图片库|时 尚
汽 车 |房 产|视 频|商 城|供 稿| 产经资讯 |出 版|广告服务|演出信息|心路网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国家工商总局:五省十三市流通饮料合格率仅七成

2005年09月01日 20:34

  中新网北京九月一日电(记者 刘长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天公布的流通领域饮料质量最新监测结果显示,吉林等五个省的十三个市流通领域饮料合格率仅七成。

  为加强对市场上销售的饮料的监督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吉林、浙江、重庆、湖南、甘肃等五个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长春、杭州、金华、嘉兴、丽水、重庆、长沙、娄底、湘潭、常德、兰州、武威、酒泉等十三个城市的九十八家经销单位销售的饮料进行了质量监测。共抽取二百零九组样品,品种包括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茶饮料、果(蔬)汁、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等多种类型饮料。

  根据饮料的不同类型分别对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酵母菌、商业无菌、糖精钠、甜蜜素、苯甲酸、山梨酸、着色剂、茶多酚、咖啡因、蛋白质、CO2气容量、二氧化硫残留量、原果汁含量、脂肪、乳酸菌、水分等二十多个项目进行了检测。经检测,一百四十组合格,六十九组不合格,监测合格率为百分之七十。九十八家经销单位中,有四十一家经销单位销售的饮料商品全部合格,合格率为百分之四十一点八。

  本次针对饮料的质量监测,发现饮料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添加剂含量超标,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百分之四十六点四;蛋白质含量不合格;碳酸饮料中二氧化碳气容量不合格;饮料商品标签不合法。

  国家工商总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饮料时应当尽量到正规商场、超市里购买饮料,不要购买“三无”饮料;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饮料,尽量选择信誉度较好的品牌;仔细查看饮料标签中的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不要购买标签不规范的饮料;要注意查看产品说明,功能饮料一般适应特定人群,普通人长期饮用对健康不利,儿童、老人长期饮用功能饮料容易影响食物的消化吸收,造成营养不良。

 
编辑:李淑国】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