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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动迁首次尝试"顶费" 保障性住房租售并举

2005年08月31日 10:13

  中新网8月31日电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上海在闸北区北广场地区动迁过程中,对较困难群体开展了动迁租赁方式安置的试点工作。专家指出,这是上海动迁中首次尝试“顶费”。

  “安置款抵扣房租,其实就是‘顶费’的概念。”最早提出“顶费”思路的上海市房产经济学会副会长印坤华30日向记者表示。

  据悉,具体方法为由动迁户与提供房源的经租公司签订合同,租赁的房源为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房屋产权属于市公积金中心。动迁户拿出安置款的70%作为15年租金和保证金;15年后,若继续租赁,租金从保证金中扣除。

  印坤华表示,目前推行的“顶费”,就是居民先用动迁安置款的一部分作为一定年限的租金,拥有该年限内房产的使用权。此租金内应包括物业管理费和折旧费,价格低于市场价,带有福利保障性质。“顶费”方式尤其适用于被动迁面积小、自购住房会影响家庭生活质量的较困难家庭。采用“顶费”的家庭,余下的部分动迁补偿费用,就可以用来改善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早在今年第二季度,有关部门已在酝酿“第三租赁市场”,实行政府指导下的“成本租金”,并在闸北区和长宁区的“两个1000万”基地中切出一部分房源,用于针对困难动迁家庭的保障性租赁用房的试点。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在保障性住房中也实行租售并举,是上海实现“居者有屋住”的积极尝试。

  保障性租赁用房是否会对租赁市场产生影响?智恒房产副总经理许海波认为,目前提出的这部分“顶费”住房租赁以社会福利为导向,属非市场性质,对市场化的住房租赁业务暂难产生直接影响。(王舒)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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