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9日电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还没有到租房合同期限,有的房客甚至刚刚交给房东租金,房子竟被拍卖,新房东贴出告示要求房客限期搬离。租住在南山区学府路荔芳村A座的55户房客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邓小姐是租住其中的房客之一,8月1日她看到房门口贴了张告示,要求租户们在8月10日前搬离,下面是联系人员和电话。打过去之后才得知,她租住的这栋楼内55套房子已经被拍卖给了新东家,现在要求他们限期搬离。邓小姐一直没动,涉及到的55户房客中大多数都没有搬。从前天开始,有人前来挨家挨户敲门,催促赶快搬走,否则要强行将他们的东西搬走。无奈之下,房客们联合起来找原来的房东,却始终找不到。前天晚上,房客们终于找到了他的家,房东女婿出面与他们进行了协商,最终退还了房租和押金。
记者18日联系了房东的女婿刘贵平。他说刘伍炳现在正在外地,现在由他处理此事。实际上刘伍炳只是个二房东,这栋楼原来是一家电子公司的集体宿舍,去年5月份刘伍炳与这家公司签订合同租了下来,期限是一年,经过装修后刘伍炳将房子一一转租。今年合同到期后,刘伍炳与这家公司联系,公司却没有回复,于是在没有续约的情况下继续出租。刘贵平解释说,因为他们已经预交给这家公司一个月的租金和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押金,还有1万多元的水电保证金等,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退还,他们就在6月份继续租下去。由于这家公司欠债原因,7月下旬法院将房子进行拍卖,刘伍炳事先也没有得到通知。(徐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