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8日电 据新京报报道,建设部日前公布的2004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显示,北京去年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5.12平方米,比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24.97平方米多了0.15平方米,在除港、澳、台以外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位居第12位。
统计公报显示,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去年中国城镇住房建设持续较快发展,房地产业快速增长,城镇居民居住环境进一步改善。根据公报数据,按户籍人口统计,去年底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4.97平方米,东部地区26.76平方米,中部地区22.9平方米,西部地区24.26平方米。其中,北京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5.12平方米,这一数字位于东部11省市(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的第7位,也低于东部地区26.76平方米的平均值。
但与前年相比,北京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其实有所上升。据介绍,2003年北京市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4.77平方米,一年间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增加了0.35平方米。(谢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