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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层面问题多 叫停经济适用房应当机立断

2005年08月03日 10:01

叫停呼声越来越高

  经济适用房在问世7年之后,暴露出来的问题越来越多。最近在有关经济适用房的讨论中几乎所有的学者都明确主张应当叫停经济适用房。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学者试图在理论上为经济适用房提供依据。在互联网是否应当取消经济适用房的调查显示,90%的人选择了“应当马上取消”。处理经济适用房究竟应当慢慢过渡还是当机立断?

  在叫停经济适用房的呼声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有些官员说,“停止开发经济适用房将导致更多的问题,政府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供应”。看起来还真有些人对经济适用房恋恋不舍。据说,6月24日北京市建委专门召开了会议,向社会各界表示了决心:经济适用房不会取消。

  由于经济适用房没有征收土地转让金并且减免了一些税费,因此,每一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起码要比商品房便宜1000元。按照北京市的规划,在第十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要建设10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政府补贴总额将超过100亿元。动用如此巨额的资金难道不应当好好讨论一下吗?

   两个理由反对停建

  究竟停止开发经济适用房会导致什么问题?这些人的理由主要有两条:第一,“经济适用房适合一部分特定人士的住房需求,目前仍以经济适用房在支撑大多数住房困难户”。第二,经济适用房“毕竟是一个民心工程,不能让它半途而废”。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短期内取消经济适用房不太现实。

  首先,经济适用房是否如同这位官员所说,支撑了大多数住房困难户?在过去几年内,经济适用房解决了30万户的住房,但相比于北京市的人口,这个数字只是杯水车薪,并没有扭转大多数住房困难户的处境。

  其次,在住房困难户当中真正需要帮助的是那些低收入家庭。可是,众所周知,经济适用房的服务对象中并不包括低收入家庭。买套经济适用房至少需要几十万元,拿得出首期并且能够通过银行审查得到房贷的人肯定不属于低收入家庭。民众的反映以及新闻媒体的采访都证实,在北京市各个经济适用房小区中基本上找不到低收入家庭的踪影。“经济适用房在支撑着大多数住房困难户”的说法缺乏事实支持。

   不该给中等收入者补贴

  既然低收入家庭得不到经济适用房,那么补贴中等收入的市民是否合理?按照规定,凡是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北京市居民都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如果以工资单上的数字为准,北京市90%以上的居民符合条件。

  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试图给社会大多数人发放补贴,在短期内也许会笼络人心,实际上最愚蠢。补贴大部分人等于增发货币,除了恶性通货膨胀之外什么也得不到。给所有中等收入家庭以政府补贴是完全错误的。如果试图在中等收入家庭中圈出一部分人出来作为补贴对象,那么有没有标准来缩小范围呢?眼下,无论是谁都提不出恰当的办法,于是只好寄托于排队。在北京,数千人的排队长龙,在烈日酷暑之下越排越长,蔚为大观。但凡是排队长了,就意味着分配制度出了问题。

  有人把改进经济适用房分配制度的希望寄托在购房者资格审查上。这实际上是舍本求末,没有抓住要害,断定解决不了问题。显然,如果在基本理论上经济适用房站不住脚,在操作层面上是想不出什么好办法的。

   买不起房租房天经地义

  有人说,如果取消经济适用房将导致一部分人永远也买不起房子。就像买不起汽车一样,在任何社会中都有相当一部分人买不起房子。买不起汽车的,出门坐公交车,搭地铁。买不起房子的人就租房子,天经地义,毫不奇怪。房地产市场分为许多不同层次,适应不同收入组别的需求。政府可以采取不同方式帮助不同收入组别的居民解决住房问题。也许经济适用房的本意是好的,但错就错在没有弄清楚要帮助的对象。如果要求经济适用房帮助所有的人解决住房问题,那么无异于想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根本做不到。

   迎合少数民心得不偿失

  “民心工程”是经济适用房最重要的保护伞。切莫奢谈“民心”。必须搞清楚,究竟经济适用房得了哪些人的民心?得了多少人的民心?有人说,“经济适用房是个民心工程,不能让它半途而废”。可如果经济适用房只是有利于一小部分人,而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不利,那么所谓的民心就要加个引号,最多也只能称之为部分人的民心。抛弃了社会效率和公正的原则而迎合部分人的利益,这样的政策肯定得不偿失。

  如果去采访一下经济适用房小区的住户,或者问问那些正在排队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他们肯定都拥护经济适用房。可是,这些样本空间太小了,即使把这个样本空间放大10倍,依然不能说明问题。历史反复证明,流行的并不一定都是合理的。迎合一部分民众短期利益的政策也许恰恰损害了整个社会的长期利益。搞出来一个高福利社会,降低了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分配效率,后患无穷。关心民众疾苦,多做一些符合民心的事情是对的,但是要关注民众长期的根本利益,而不能舍本求末。

   意识到错了就应掉头

  有些官员说,经济适用房必然要取消,但是还需要一个过程。看起来似乎很老练稳妥,其实是反应迟钝、不负责任。如果在基本理论上错了,就应赶快掉头,修正错误,避免更大的损失。停止经济适用房的分配只不过是改变这些房子的分配方式,又不是要把已经盖好的经济适用房拆掉。如果把政府补贴加进去之后就卖不动了,无非按照市场规律打个折就是了。政府应管那些该管的事情,把剩下的交给市场。政府官员有责任看好国有资产,让国有资产最大限度地为民众的长远利益服务。既然已经知道经济适用房正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且流失的数量很大,为什么不马上叫停呢?

  叫停经济适用房并不意味着解决居民住房难的问题。但只要勇于实践,我们完全有可能制订出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在促进社会公平的基础上更有效率地分配社会资源,真正帮助弱势群体解决住房问题。(来源:中华工商时报;作者: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 徐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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