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0日电 据华商晨报报道,今年初,沈阳农业大学大二学生韩冰在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中作弊,被巡考老师发现并取消了她的考试资格。 不久后,学校给予韩冰开除学籍处分。同年5月,韩冰将母校告上法庭。
8月8日,东陵区人民法院对沈阳市首例“考试违规被开除,学生状告学校”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撤销开除决定。有法学专家认为,此案的判决将“推动司法体系的完善”。
学校败诉:程序违法处理偏重
“太紧张了,双手冰凉,我都快窒息了!”这起官司的女主角——大二女生韩冰回忆着自己听到判决时的情景。
“韩冰确实存在作弊行为”,法院在判决书中,首先作出这样的认定。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月17日,韩冰在校内英语补考考试中,将发放试卷时多出来的卷子拿到卫生间,交给了同学刘某,让刘某帮其答卷并将答案通过手机传给自己。但刘某还未将答案传给韩冰,就被监考老师发现。因此,学校给予韩冰开除学籍的处分。
法院认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农大享有对学生韩冰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职权。但韩冰的作弊行为并不属于农大处分通报中的“开除学籍的情形”,农大属适用法律错误。
此外,农大对韩冰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应当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而农大对韩冰作出开除学籍决定,并没有经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属程序违法。
韩冰在考试中存在作弊行为,但其行为尚未构成作弊行为严重,故农大开除韩冰学籍属处理偏重。
故一审判决:撤销农大作出的沈农教字[2006]2号关于给予韩冰校纪处分的通报。即撤销农大对韩冰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通报。
女生胜诉:将努力学习争取考研
面对一审判决,韩冰哽咽地说:“过完暑假,我就可以大大方方回学校念书了!”
“外语是我的弱项,我要在假期里好好学习,哪里跌倒哪里爬起来!这个学习机会来之不易,我会倍加珍惜!”韩冰说,开学后,她将努力学习,赢得老师、同学的尊重与信任,并开始考研的学习准备。
对此,韩冰的同学王某表示:“给她一个重新学习的机会,远远要强过直接把她开除。”
另一同学张某则表示反对:“既然规定作弊就要开除,学生就应该遵守!否则对其他参加考试的人来说,就不公平了!”
法学专家:“推动司法体系的完善”
对于此案的判决,一些法学专家和教育学者的观点也有不同。
“学生状告学校,能够在法院作为行政案件进行立案受理,这已经是司法实践中一个进步了!”中国法学会会员、法学专家李振革表示。
据他介绍,由于学校不属于行政机关,也不属于民事主体,所以学生起诉学校,法院曾一度以“不属于行政案件范围,也不属于民事案件范围”而不予受理。而此案的判决充分体现了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更体现了司法体系的不断完善与进步。
教育专家:“助长学生作弊”
对此,沈阳某高校有着20年教龄的王教授,则提出了自己的担忧,“这样一个判决,会不会让学生产生误解,岂不是更大胆进行考试作弊了?”
法学博士、沈阳师范大学教授田鹏辉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学生在考试中作弊,是错误的行为。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剥夺了学生的合法受教育权利。学校可以根据相关法规,对学生作出一个适度的处罚。”
据他介绍,目前全国各高校纷纷面临“考试作弊,如何处罚”的难题,学校如何把握一个处罚的“度”就尤显重要,所以出台《考试法》的呼声也日趋高涨。
由于还没有过上诉期,沈阳农大是否提出上诉,暂时还不得而知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