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八月二十五日电(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此间表示,中国将在财税政策上,为发展文化事业提供良好平台。与之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方案,将于近期出台。
他介绍说,在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问题上,“十一五”期间的优惠政策与“十五”期间基本一致。中国将继续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实行税收优惠,实施促进电影发展的经济政策,增加财政投入,鼓励捐赠。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在规章制度建设上,《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即将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也正在制定中。
在资金投入上,政府将把原来的“万里边疆文化长廊”、“送书下乡”等专项资金,整合为中央补助地方文体广播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在此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发挥资金整体效果。
据悉,“十五”期间,通过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实行财税优惠政策,中国财政对文化事业,间接投入超过了一百三十五亿元人民币。此外,还直接投入八十八亿元,设立电影发展等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