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当前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竞争,正在逐渐演变为其父辈所掌握的社会资源和财富实力的竞争,一些大学毕业生凭借父辈的资源与运作,轻而易举占据了令人羡慕不已的职位,而那些来自农村或贫困家庭的大学生,却屡屡遭遇求职失利。在就业重压下渐渐呈现的“代际效应”,正在挑战着就业制度的公平性。
这些年来,大学毕业生们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就业竞争,他们“八仙过海,各显其能”,通过各种关系和门路寻找工作机会,一般而言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当大学生的就业竞争被大学生的父辈的权势竞争所取代,这种竞争就在很大程度上变味了。以前人们常说“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现在这句话则变成了“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一个大学生即便才学平平,但只要他的“好爸爸”有足够的权力和财力,就可以为他争取到一个地位高、收入高的工作单位。如果任由这种情形发展下去,大学生的就业环境势必日渐恶化,大学生的父辈在社会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上存在的差距,将顺理成章地传递到了大学生身上,“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将成为可悲的现实写照,而最早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下“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教育决定职业”、“教育改变命运”意义上的教育公平,对于相当一部分学生来说,恐怕只能是一个越来越遥不可及的梦想。
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就业“代际效应”有时就是一种就业腐败,是大学生的父辈们的用人腐败在就业问题上的突出体现。努力克服就业的“代际效应”,保障大学生的就业公平,就是要在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实现机会均等。
要保障大学生的就业公平,人们很自然会想到法律的力量。的确,中国还没有一部《公平就业法》,现行法律对单位招录人员缺乏明确具体的约束,一般单位都具有自主用人的权力,有时为用人腐败留下了一定的空间。因此,当一个大学生在向某单位求职的过程中,遭遇来自另一个大学生的“好爸爸”的不公平竞争,他即便鼓起勇气提起诉讼,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立法机关通过一部完善的《公平就业法》之前,我们在追求就业公平方面就只能无所作为。假设一个大学生向某单位求职最终失败,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单位在招录人员上存在虚假招考、权权交易等问题,那么,这个大学生就应该勇敢地向有关部门举报,高等院校、教育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新闻媒体都应该积极介入,从多方面为遭遇不公平竞争的大学生提供帮助和救济。毕竟,媒体多曝光一起虚假招考事件,有关部门多查处一起“好爸爸”们的权权交易,那些企图利用权势为自己的孩子求职施加特殊影响的人就会多一份畏惧。
另外,正如成熟的财产申报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公职人员的职务腐败,如果我们建立起公职人员子女就业状况申报制度,提高公职人员子女就业状况的透明度,将公职人员子女的上学、就业等事项置于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那些“好爸爸”们再要为子女的美好前程而大搞就业腐败,恐怕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得心应手了。
来源:北京青年报;文/潘洪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