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科教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京报指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将推动中国教育发展

2006年07月11日 14:36

    资料图:二零零六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一月十四拉开帷幕,报考人数127.5万,与去年同比增长9%。图为一月十四日上午北京理工大学考点的考生们有序步入考场参加考试。 中新社发 张勤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7月11日电 针对北京大学等10所高校2007年将试点推行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新京报》今日刊文指出,此项改革对中国教育发展来说,将具有重大制度变革和推动意义。同时,该报亦指出,改革的成功与否,除了在设计思路上要符合制度各方当事人的广泛认可,符合制度变迁内在的逻辑规律和历史路径,更重要的是要在操作层面能够无摩擦或低成本地进行边际转换。

  2007年,北京大学等10所高校将试点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将免费读研改为以申请奖学金的方式完成学业。奖学金由本人申请,各个学院(系)根据情况制定标准,其等级类别第一学期根据其入学成绩及综合表现确定,以后每学期都会由院系、专业导师根据其教学和科研进展情况重新评定。

  文章指出,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对受教育者来说,其人力资本的私人投资收益率远远大于社会收益率。因此,是否获得、获得什么专业和层次的高等教育,除了直接关系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以及基础性、公共性和外部性较强的学科,高等教育、特别是研究生教育在相当大程度上,应该由个人和高校根据各自的情况,通过成本收益分析作出自主选择;而政府则将主要精力和财力倾注于基础教育,如果有余力再逐渐提升政府教育公共福利性资助和扶植的层次。

  尤其是对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来说,“穷国办大教育”一直是教育领域面临的基本国情和困境,政府教育总投入本来就因财力所限而长期不足,再加上在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间财力资源配置的长期错位,致使中国教育发展长期陷于两难困境:一方面基础性的义务教育难义务,另一方面高等教育包括研究生教育占用政府大量财力资源。这样,不仅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效率低甚至存在浪费现象,也使政府无力抽手资助和扶植基础教育。研究生培养机制试点改革,虽然并非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国家财政投入总量也没有减少,但它将可能打破这种两难困局,为研究生教育乃至高等教育在市场经济体制背景下步入良性发展,提供难得的契机。

  文章指出,近年来,中国高等教育在规模外延疾速扩张的同时,内涵质量下降的趋势令人担忧。从需求方面看,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读硕士,硕士就不了业读博士,这样逐级推延导致研究生教育规模在巨大的需求压力下不适当地扩张。从供给方面看,由于计划内研究生教育采取政府财政承担培养费和生活费的培养机制,一些大学纷纷追求研究生招生规模,造成规模扩大、质量下降的局面。

  文章认为,此次改革使研究生培养经费、奖学金、助学金的来源渠道多元化,不仅有统筹国家拨款,还有学校专项经费、院系配套经费、导师资助经费以及社会捐赠等,如果研究生教育供给方没有经费投入能力就难以招生;受教育者本人也要有一定投资负担,只有学业成绩好才可以获得资助。这就可以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有效抑制研究生教育盲目扩张的行为和趋势。而让研究生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学业费用,就为研究生教育提供了提升质量和素质的长效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

  文章认为,北京大学等10所高校之所以能够获批进行改革试点,也是由于它们所特有的办学实力和财力支持做基础。这样的改革即使能够获得预期成效,如何将之推广应用到其他没有雄厚财力支持的非试点高校,还将是事先很难把握的事。此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是包括目标定位、方案优选、生源选拔和导师遴选等在内的系统工程,奖学金、助学金和培养经费政策方面的改革,只是其中一个方面,即使后者也有一系列细则要不断完善。这就需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利于此项改革在今后的全面推开。

 
编辑:余瑞冬】
:::相 关 报 道:::
·北大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将不再分培养类别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