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8日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国庆、中秋两节期间的饮食安全,2006年9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政府“抓手”作用,督促协调各部门落实监管职责,确保监管工作到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要对农村食品市场安全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组织协调各监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对举报的,媒体披露的,或者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加强追根溯源,加大查办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于2006年10月10日前将本辖区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发生事件处理情况一并报国家局食品安全协调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