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本报前方记者把网友和群众的心声转达给代表、委员时,许多代表、委员说,他们也一直在关注“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结合自己的思考和实践,代表、委员们为“治”看病难、看病贵“顽疾”开出三大“药方”。
看病不花冤枉钱医药要“分家”
“老百姓看病贵,贵就贵在医院的药价高!”谢子龙代表对开福区陈女士的观点深表赞同。他说:“我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调研起草了一份关于尽快落实‘医药分开’的建议,希望能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
据悉,目前我国80%的药品是通过医生开处方由医院直接销售的,在医院医疗总费用中,药品费用占据了50%以上。谢子龙代表说,医院处于药品零售的绝对垄断地位,医药不分家、以药养医的体制直接导致医疗费用畸高的现象。
“老百姓要想看病不花冤枉钱,最根本的是要实行‘医药分家’。这种状况如不改变,不仅给患者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造成部分经济困难的患者看不起病,还严重败坏医德医风,致使医患纠纷不断,而最终受害的是老百姓。”谢子龙代表说,医药分开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已被国外多年的实践所证实,改革的必要性毋庸置疑。
对于“医药分家”,刘晓委员也深有同感。他认为,实行“医药分家”,首先要切断医生、医院与药品销售商之间的利益链条;要逐步推行医生按通用名称开具药品处方、药师合理调换品种的政策;逐步将处方药都纳入政府定价范围;改进定价方法,在鼓励创新、抑制重复建设的同时,逐步缩小内外资企业同类药品价格差距;有计划、大幅度降低药品零售价格,对一些目前尚未纳入政府管理、价格上涨幅度过大的药品,依据《价格法》的规定,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规范政府价格行为,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制止竞相抬价;充实药品价格管理人员,提高价格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解决“看病贵”政府要唱“主角”
网友遭遇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胡旭晟、田岚委员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历过。他们认为,在我国目前的卫生总费用中,大约有60%靠居民自费,25%靠集体负担,政府投入仅占15%。医疗保障覆盖面小,我国仅有48.8%的城市人口、20.9%的农村人口得到医疗保障,且都是低水平的。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医保的投入,增加医疗费用国家承担的部分,减轻老百姓看病自费承担的比例,这将极大地缓解“看病贵”的问题。
采访中,代表、委员们还指出一个令人费解的现象:目前高价药好卖,许多价格低、疗效好又深受群众欢迎的药品逐渐销声匿迹。代表、委员们指出,针对这一现象,政府应加强对药品生产和流通的宏观调控与监管,逐步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应列出医疗机构必备的常用廉价药品目录,指定专门企业生产,零售药店和医院必须保证供应,如生产企业亏损则可以通过制定减免税收、财政贴息等政策加以解决。
修改“举证倒置”防止“大处方”
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医务工作者,姚媛贞代表也有话要说。
姚媛贞代表认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与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有关。2002年4月1日,一个全新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颁布实施了。这项新规的最大创新,就在于对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进行了规定。所谓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就是指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要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个当时曾一片叫好声的创新,在实际运作中却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在目前医患关系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患者或患者家属打骂医务人员的现象时有发生,于是一些医务人员在工作中总是有意无意地在保护自己,可检查、可不检查的问题,会让你检查,不会考虑你的经济承受能力,而是考虑以后会不会被你告上法庭,以后拿不拿得出“无过错”证据。医务人员的这种顾虑,直接导致了“大处方”现象,导致了百姓看病贵。她建议,对这一规定要尽快予以修改。
姚媛贞代表说,一些基层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不过关,碰到难题,“飞机大炮一起上”,也导致了看病费用的上升。
姚媛贞代表特别提到,不排除一些道德素质低的医务人员,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开“大处方”,但绝大多数医务人员都是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道德素养的。“看病难、看病贵”,就好像医学上的一个疑难杂症,要通过各种机制全方位地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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