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4日电 据东方早报报道,今年8月30日,梁春秀因感到上腹部不适前往上海申江医院看病,医院诊断为浅表性胃炎和轻度胃下垂后,她一直根据医生开具的药方进行“胃病”治疗。此后,因“病情”没有起色,她又反复前往就诊多次,两个月内,梁春秀换吃了多种胃药。直至10月31日,一纸孕检报告单让她傻了眼,当时她已怀孕17周。
导医提示挂内科门诊
“上腹部不适,恶心,想吐。”这是梁春秀的门诊病历上的首个主诉门诊记录。内科主任医生王兴刚对梁春秀进行初诊,经过与梁春秀的交谈沟通后,王医生初步诊断梁为胃炎、体弱,需要第二天空腹做胃部B超。
第二天上午,梁春秀再次前往上海申江医院,经过B超检查后,正式被诊断为浅表性胃炎和轻度胃下垂。这两个陌生的名词令老实的梁春秀感到不安,深怕自己得了什么重病。“当时王医生一直安抚我说,不是什么大问题,吃吃药就好了。他还说我体质差,需要补充营养,先把体质搞上去了,再慢慢治疗胃病。”梁春秀回忆说,当天医生给她进行输液治疗,并开了“胃复安”口服药。
多次复诊换药均不见效
可是,服药多日后,梁春秀的不适症状没有丝毫好转。9月3日,她再次前往申江医院复诊,并告知医生自己月经期推迟。“王医生当时表示,胃药有50多种,可能这种没有效果,那就换一种试试。”梁春秀说,当日医生给她开了丽珠得乐、奥美拉唑和胃复安。“本来胃只是不舒服,后来开始感觉有点胃疼了。”梁春秀在9月17日第三次前往申江医院复诊,要求输液。王医生再次安抚她,表示她可能是因为心理压力太大,还是要求她补充营养,增加体力。
9月18日,梁春秀第四次复诊时,王医生为她进行了血常规化验,结果也一切正常。随后的日子里,无奈的梁春秀只能拿着病历前往药房自购胃药。
孕检报告竟然怀孕17周
直到10月底,梁春秀慢慢感觉自己的裤腰变紧了,小腹明显突起,且月经仍然没有来。她猛然意识到自己是不是怀孕了。10月31日,她前往上海闸北妇幼保健所进行孕检,检查结果令她大吃一惊———“怀孕17周”。
这样的窘境让梁春秀有些手足无措,“如果早知道有了孩子,我是想要的,可是现在已经服了两个月的药,肯定对孩子有影响,必须拿掉了。”记者发现,几乎所有梁春秀服用的胃药都是孕妇禁用药品。
由于已经怀孕17周,人流手术也已经无法再做,必须做引产手术,而这种手术越早做对孕妇的影响就越小。无助的梁春秀只能向上海申江医院讨说法,因为手术费对她来说无疑是一笔昂贵的开支。她提出要求:对两个月的胃病治疗费用进行退款;院方负责引产手术费;并补偿手术后的营养费。
经过多次上门协调,申江医院同意为她支付引产手术费,但是跑了多家医院进行手术咨询后,梁春秀发现,大医院做该手术还必须支付数千元的押金,她希望申江医院能够先为她垫付,但此要求遭到拒绝。
未诊出怀孕究竟是不是院方的错误,已成为这起纠纷认责的关键所在。
争论一:内科无法诊断怀孕?
上海申江医院的一份病人投诉接待记录中,对于梁春秀的投诉,院方有一条处理意见是:怀孕两个月后来看内科,诊断目前符合常规。
上海申江医院的医务部科长周伯群表示,梁春秀第一次来院检查时,挂的是内科,根据她的年龄等情况来判断,医生不太会想到她是怀孕。而且在谈及月经周期时,梁并没有表示几个月没有月经,还是说8月份时还有,只是比平时少。“妇科医生没有诊断出怀孕,这肯定是我们的责任,但是对于内科医生来说,这不存在‘误诊’。”
梁春秀认为,第一次就诊看内科,并不是自己的主意,只是导医引导她挂内科,她也就没多想。对此,周伯群也表示,如果导医询问时再仔细一些,可能避免此后的一系列误会。
争论二:怀孕和就诊是否同一人?
在采访中,申江医院多次提及,保留对梁春秀是否和申江医院就诊者为同一人的意见。原来,在上海申江医院的所有病人信息中,梁春秀使用的名字是“梁莉”。而在闸北妇幼保健所提供的孕检报告单中,显示的名字又是“梁春秀”。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梁春秀掏出自己的户口簿。上海东方早报记者发现,梁春秀是她的本名,在她的资料背面,写着此后她又更名为“梁丽”。为什么“梁莉”又变成“梁丽”了呢?她解释说,是医院当时写名字时搞错了。
争论三:医院是否应赔偿?
据梁春秀介绍,在她和院方的交涉中,院方都承认这是“误诊”,所以她提出了退款、负责引产手术费和补偿营养费的要求。采访中,院方表示,他们从来不认为这是“误诊”。
“作为外来务工人员,我们也看到她的难处,因为我们没有资质来做引产手术,为了她的身体,我们也希望她尽快地去做手术。”上海申江医院院长钮振国表示,之所以同意支付她的手术费,也是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张凌、柴亮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