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联合发表声明称,宝洁公司确认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铬和钕,产品被检出的铬和钕系原料带入所致。宝洁公司表示将在中国继续销售SK-II产品。(10月24日《大河报》)
即便真的如上所说是“原料带入”,但仍说明SK-II仍然含有违禁成分,消费者有理由要问:为什么SK-II含有违禁成分仍被允许继续销售?监管部门一位负责人此前表示,我国现行的《化妆品卫生标准》将铬和钕列为“化妆品组分中的禁用物质”,也就是说,禁止化妆品使用含有铬和钕的原料。但他同时表示,虽然从原料上进行了规定,但这个标准并没有确定化妆品成品的有毒成分的含量标准。
“法无禁止则自由”。连相关的产品标准都没有,当然也就没有禁止SK-II在市场上销售的权力。正是在这种无奈的尴尬中,国家有关部门最终才不得不对SK-II解禁。
经专家评估,正常使用含微量铬和钕的化妆品对消费者的健康危害较低。“对消费者的健康危害较低”,其表达的含义无非是:消费者在使用这些化妆品的时候,不会马上发生不良反应,也不可能危及人的生命,但这就能说明化妆品是安全的吗?
让有关部门对SK-II做出“无标准解禁”的另一个依据是,截至到目前,在我国还未证实因化妆品中含铬和钕而损害消费者健康的情况。化妆品对人健康的影响是循序渐进的。没有证实因化妆品中含铬和钕而损害消费者健康的情况,并不等于产品就没有质量问题。如果最终证明没有问题还好说,假若真的发生有损人体健康的事故,在此期间购买了SK-II产品的消费者,受到的伤害由谁负责?
亡羊补牢,犹时未晚。实事求是地讲,针对国家卫生标准中化妆品无安全限量标准的问题,要马上出台相应的标准,恐怕也不现实。但作为主管部门,能不能坚持以人为本,在这个事件中制定相应的“特别方案”,最大限度地保证消费者的健康安全?而目前,在明知道这些元素对消费者健康有影响的情况下,仍然对SK-II实行“无标准解禁”,怎能不令人担心?
(来源:大众日报 文:高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