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七月四日电 雅加达消息:印尼总检察长阿卜杜拉·萨勒三日表示,被判处死刑的二○○二年巴厘岛爆炸案的三名主犯,将在他们的监禁地,而不是犯下罪案的巴厘岛执行枪决。
萨勒说,司法和人权部长的批准令已经到达,死刑不在巴厘岛,而是在坎邦岸岛执行。
巴厘岛三名主犯是三十六岁的萨姆特拉、四十三岁的安罗齐和四十六岁的阿里·古弗龙。基于安全的原因,他们于去年十月被从巴厘岛监狱押解到中爪哇南岸外的坎邦岸岛。
根据印尼法律,死刑执行地是罪犯的判决地点。总检察长办公室提出,犯人早已关押在坎邦岸岛,在这里执行比较实际。总检察长没有说这三人将在什么时候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