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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达姆.侯赛因被判绞刑!对于在他统治期间遭到迫害的人来说,这是正义的声张。而对于萨达姆的支持者来说,则是伊拉克内战的导火索。对于正处在中期选举前夜的布什和力主侵伊的共和党来说,当然是对面临惨败前被注入的一针“强心剂”,只是效果如何,尚是个问号。好在聊胜于无。
在已经废除了死刑的欧洲,萨达姆被判绞刑,当然也引起了种种反应。在一个网站上,我看到法国的反对者、支持者和不表意见者恰好一分为三。
此文要写的,恰恰是萨达姆被判死刑后在欧洲引起的反应,值得我们深思!
众所周知,欧盟各国均已废除死刑,且以此为傲,自诩欧盟的人权保障世界第一,远胜美国——美国有的州甚至还有对未成年人判处和实施死刑的(残忍!)法律……为此,欧盟常常“教训”美国。欧盟在东扩时对候选国提出的首要条件,就是废除死刑。
不仅于此,欧盟历来对世界各国的死刑都要竭力批判。欧美之间为此多次打笔仗。对中国这样的“另类国家”,更是从严抨击。法国有一个组织,名曰“联合反对死刑”组织。每年都要对世界所有(目前仍然是大多数)保留了死刑的国家进行例行批判。
连反对死刑的斗士也销声匿迹
法国作为欧洲国家最早废除死刑的国家,在此当然要提一笔参议员罗贝尔.巴旦戴尔的名字:废除死刑的首倡者。巴旦戴尔于1972年11月28日目睹了一名涉嫌杀死两名人质的罗歇.蓬当在巴黎断头台被砍下脑袋,从此便成为一名反死刑者。4年后他为另一位因杀死一个八岁儿童的帕特里克.亨利辩护,其反对死刑的辩护词曾轰动一时,或者说被炒作一时。他描述断头台的不人道和死刑的不人权,尤其是他对被砍头的“痛苦感觉”的描述,轰动一时,被法国司法史记录在案,成为后来亨利由死刑改判终身监禁的重要因素。此后,巴旦戴尔在担任司法部长时,全力推动法国于1981年9月30日由国民议会投票通过了废除死刑的法律。2000年他还撰写了专著《废除死刑》,详细记载和解释了他如何、为何反对死刑。
令人奇怪的是,这一次,当萨达姆被判处死刑,我遍找法国媒体,巴旦戴尔毫无踪影。
过去,就是一个第三世界小国判处了某个恶棍死刑,巴旦戴尔也会出面抗议一番的。这一次对于这样一件轰动全球的判决,巴旦戴尔何以失声了呢?我正在等着这位反对砍头的人权捍卫者至少发表原则性的反对意见。人权捍卫,并不应问被捍卫者是谁,不是吗?否则哪个被判死刑的人会浑身清白呢?
不仅仅是巴旦戴尔“失踪”了,其它很多以人权捍卫者而闻名的政治家、学者等都保持着令人“不解”的沉默:如人权政治家库什纳尔、前文化部长雅克.朗、人道主义作家贝尔纳.亨利.勒维……真是“谁解其中味”?
萨达姆死刑判决更像是政治判决
英国首相贝理雅的反应更是有趣。一方面他在欧盟的压力下,不得不表示“反对死刑”,但另一方面出于政治考虑,又很难让英国真正出自内心地反对判处萨达姆死刑(人权界线到萨达姆囚室的门口戛然停住)。因此他不得不又说,那是“伊拉克司法机构的判决”、“是萨达姆罪有应得”、“揭开了萨达姆统治的黑暗”。奇怪,当美国或者中国判处某个罪犯死刑时,英国人不也同样会抗议一番吗?何以那时就“不尊重”其它国家的司法机构的判决了呢?而那些国家被判处死刑的人,何以就不是“罪有应得”了呢?
欧洲的人权因人而异
要反对死刑,就应反对一切死刑。如果在权利面前不是人人平等的话,那么人权就成空话。
按大赦国际的说法,这次审判其实有很多地方违反了司法程序。也就是说,要是涉及普通案件,被告早就被释放了。严格遵守司法秩序是保证司法公正的首要条件。但这可是萨达姆呀!难怪部分国际舆论承认,这起判决更像是政治判决。所以,说穿了,人权在欧洲,也是因人而异、因国而异的。是为政治目的服务的。所以,欧洲人真的不要再动辄教训他人,先自省自省吧,是否真正做到了公正平等!
唯一希望的是,这次判决能够使伊拉克从此翻过历史的这一页。但以血揭开的民主,能不能走出血泊?那还是硕大的问号!
(摘自香港《文汇报》;作者:郑若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