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些大排档长期存在一群“吃剩饭族”——少则七八人多则二十余人,常年穿梭于大排档的餐桌间,眼神时刻盯着餐桌上的残羹剩饭,每天靠吃别人的剩饭充饥……
而更令人惊奇的是,与我们下意识里对吃剩饭者往往衣衫褴褛、形容猥琐的形象想象不同,这些“吃剩饭族”虽以吃剩饭为生,但衣着举止却与其它食客无异。除了外地来京的流浪人员外,构成“吃剩饭族”主要还包括收入微薄的外来打工者,生活拮据的北京本地贫困者。
虽然,对于自己的行为,不少吃剩者这样不无自我解嘲意味地表示:“我不是要饭,是吃别人不要的饭,往好说,这样做避免了浪费。”但面对如此“吃剩饭族”现象,尤其考虑到这些人来源的广泛以及为数的众多,还是不能不让人感慨万端——要知道,在我们的文化语境中,“吃剩饭”可是一个充满人格羞辱,形同辱骂的词语,既如此,那么当“吃剩饭”成了一种生活选择、生存方式,以至成了“族”的时候,对于他们、对于社会,究竟吃出了、意味着什么样的“滋味”呢?
也许,用简单的道德标尺如“好逸恶劳”“丧失廉耻”来解释“吃剩饭族”的行为,是最便当、也最痛快的,但是仔细斟酌一下他们所以如此选择背后的生活状况,又不得不承认,这样的解释其实是苍白、偏颇乃至刻薄的。如一位有工作的外来打工者这样对记者解释自己的吃剩行为:“这儿的饭我买不起,一份饭怎么也要十多块钱……每周来这里吃几顿剩饭改善生活”;而北京市民老刘的解释则更加无奈:“家里有个上大学的孩子,为了能给孩子多攒点学费,只得来这里吃饭”。
明明有工作,却买不起大排挡的饭菜,并且视这样的剩饭为“改善生活”,而为给孩子攒学费,父母竟然不得不去蹭饭、吃“嗟来之食”。审视这样的民生处境,我们包括民工薪酬、城市低保救济、大学收费在内的社会收入分配制度、公共保障制度,是否还有太多的欠缺和不足之处?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吃剩饭族”所吃出的滋味,不仅仅是他们个人典当尊严体面后的生活酸楚、羞辱,也是整个社会本身无法忽略、难以下咽的隐痛和苦涩。
(摘自香港《大公报》;作者: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