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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把“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长期目标和战略任务,进行了全面论述。“和谐社会”是普世价值,普世价值的确容易沦为空话,但是,一旦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就不能交出白卷。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令人期待,不仅仅是此目标美好、可望实现,更在于六中全会对“和谐社会”的论述频频出现了即便是当今西方社会也不能不认同的两个词组:“民主法治”与“公平正义”。“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这句论述反映中共已经更深刻认识到必须完全从民主法治的“制度”上寻求公平正义,才是和谐的根本保证。这样的指导思想,当然值得世人给予充满期待的掌声。
当前中国社会之所以欠缺和谐,在于公平正义伸张不足;公平正义不足,又在于“人治”大于“法治”。于是,一些有权者把资源扭曲分配,无权者则不仅得不到资源,也缺乏有力的制度化途径来讨回公道,其结果便是贪腐横行、贫富悬殊,有无之间与强弱之间怒目相向。这种不和谐,并不随着总体财富的迅速增加而减弱。胡锦涛对这一点是有清醒认识的。他不久前说过,不能认为经济发展了、人民生活改善了,社会就一定和谐了。去年,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的一份报告也警告,中国当前社会形势是“总体在不断恶化,局部有所改善,形势十分严峻”。可见,缺乏了和谐的“根本保证”,国家越富,社会矛盾反而严重。
然而,这些理念说来简单,要圆满实践却不容易,在不和谐的社会中已经有权有势的既得利益者,少有不从中作梗。因此,必须保障任何追求公平正义的声音都能有制度化的管道可以发出来让政府和全民听见,才有可能破除窒阻社会和谐的障碍。和谐的声音不是贫乏单一的声音,就像合唱,声部丰富,才有可能更好更美。
当然,中国幅员如此之大,基础如此之薄,一夕之间百花齐放、百鸟争鸣,反而不可能和谐。但是,既然中国社会现在也流行谈论传统的“大同”理想,则宽猛相济求取和谐的传统思想,不也昭示着和谐不能只靠一个力道么?毕竟,“和谐社会”是个动态过程,绝非静态标的,在这追求的过程中,每一天的每一人、每一事、每一物,都是和谐或不和谐的因子,就看累进的结果如何。就如会议公报说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
六中全会虽然说“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但是,2020年应该是最后期限,不应是目标年。在这期间,每一年都看到进步才是最重要的。纵使到了2020年,中国的“和谐社会”目标只达到60分及格线,对一个大国来说,那也是了不起的成就。到时,中国就不仅仅是经济的巨人,也将是道德的巨人。这正是令人充满期待的理由。
(摘自新加坡《联合早报》10月13日社论,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