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省程先生问:
最近我和几个朋友合伙成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由我担任经理,并以该公司的名义买了一个店铺,在公司章程和店铺买卖文件都签字并到税务局登记后,我和两家银行定了约会,并按照他们的要求提供了所有文件,但让人费解的是,这两家银行都拒绝给我的公司开户头,请问银行有没有权利拒绝我公司的开户申请?另外因缺乏注册资本存入证明,公司登记手续中要求的文件也没有办法备齐,拿不到公司注册证(KBIS),但是公司马上要开业,我该怎么办?
华律师答:
关于第一个问题,根据“货币和金融法典”第L312-1条的规定,任何在法国居住的个人或住所地在法国的公司法人,如果没有银行户头,有权在其选定的银行开户。
申请开户时要申明没有任何银行户头。如果申请人选定的银行拒绝开户,申请人可以向法兰西银行要求指定一家银行为自己开户。
若法兰西银行指定的这家银行关闭户头,必须书面通知户头持有人和法兰西银行,而且必须说明理由。
但是,程先生的公司属于正在成立中的公司,还不具备法人资格,根据商法典第L223-7 条以及1967年3月23日第67-236号法令的规定,正在成立中的公司的负责人,应在收到注册资本之日起8天内,以该公司名义将其存入信托局(Caisse des dépots et consignation)、公证人事务所或银行。
公司取得注册登记证(KBIS之前),因其不具备法人资格,银行可以拒收正在成立中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在实践中,银行甚至不说明拒绝的理由,公司的负责人只能向其他银行提出存入注册资本的要求,而不能要求法兰西银行指定某家银行为公司开户头并存入注册资本。
为了不影响公司成立,最好先将公司注册资本存入信托局,信托局在各地有分支机构,而且此项服务是免费的。信托局接受该资金后将出据相关证明,持该证明及成立公司所需的其它文件即可以尽快拿到公司登记证(KBIS),持KBIS及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再到银行申请开公司户头,银行同意的可能性也会大大增加。如果银行仍然拒绝开户,申请开户的公司即可向法兰西银行要求指定一家银行开户。(来源:法国《欧洲时报》华律师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