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在全国人大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披露,甘肃省省长徐守盛、山东省省长姜大明都表示过,完不成节能减排指标就辞去省长职务。
两位省长是立下“军令状”了。稍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亮相,其中组建环境保护部、组建国家能源局抢眼夺目。徐、姜二位的“军令状”更显沉甸甸。在我们的大地母亲已被“玩命GDP”折磨得遍体鳞伤的背景下,“军令状”甚至不无悲壮。
前年公布的《中国绿色GDP核算报告2004》称,据不完全计算,环境污染造成经济损失5118亿元,占GDP的3.05%。同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一份环境执法检查报告中,赫然写着“有水皆污”、“逢雨必酸”、“八百里秦川,一千里污染”、“水环境恶化的趋势并未得到有效遏制”。
有人说,立“军令状”是拿仕途担保;有人说,立“军令状”是抵押官帽;有人问,省长立了“军令状”,环保局长呢?种种这样的说法,好评是基调。在我看来,以自断退路明示责任担当、表达必胜信念,的确值得尊敬;不过,立“军令状”仅仅是个人性情体现。
论责,立不立“军令状”,不会有差别。要打赢节能减排战,虽不能只靠政府,但关键靠政府——经济学常识说,制污者旁若无人却不付代价,这种社会和市场的“空洞”必须由政府填补。在去年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因2006年全国节能减排任务没完成而道歉。同理,在一个省,当然应该问责省长。
换个角度说,立足增进公共利益、造福广大民众,面对节能减排指标的官员,态度端正固然重要,功夫却更要下在踏实行动上,得完成任务——假若没实现目标,官员再怎么承担责任,又有多大意义呢?
显然,官员没完成任务,按事前所立“军令状”自摘官帽与事后引咎辞职并无实质区别。约束官员,重在制度——如,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和各省市区政府签了责任书,2007年国务院出台了综合性工作方案与统计监测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今年,国务院将公布各地节能减排数据,这也许会决定不少地方官员的“乌纱帽”。
这几天,省长立“军令状”未成舆论热点,我认为这是好现象。欲令官员恪尽职守,只有制度才靠得住,制度健全了,官员立不立“军令状”,倒是件无所谓的事。(祝俊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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