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至此,中外关注也备受期待的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详单”也将露出真容。站在这个特殊的节点上看,改革开放以来已经进行的5次政府机构改革和正在进行的第六次改革,带来的影响都会十分深远。
五次改革 不断深化
第一次:1982年。这次改革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的职数、年龄和文化结构,减少了副职,提高了素质;在精简机构方面,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61个,人员编制从原来的5.1万人减为3万人。
第二次:1988年。通过改革,国务院部委由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到44个。在国务院66个部、委、局中,有32个部门共减少1.5万多人,有30个部门共增加5300人。增减相抵,机构改革后的国务院人员编制比原来减少了9700多人。
第三次:1993年。改革实施后,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从原有的86个减少到59个,人员减少20%。国务院不再设置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8个。
第四次:1998年。国务院不再保留的有15个部委,新组建4个部委,更名的有3个部委。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有的40个减少到29个。
第五次:2003年。这次改革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之下进行的。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由28个部门组成。
就新一轮改革,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描绘了新一轮改革的蓝图: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新的起点 新的课题
“与前5次较大规模的政府机构改革相比,此次改革具有其鲜明的时代背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湘潭大学教授谢勇代表表示,经过30年的快速发展,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上,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期。他认为,在这一特殊时期,行政管理体制中仍存在一些不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地方亟待改善,必须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消除体制性障碍,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这对政府自身来说,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课题。”谢勇说。
前后相续 循序渐进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贯穿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国家行政学院副研究员宋功德谈到,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启动,将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作为改革目标。
宋功德认为,历次改革之中贯穿着3个鲜明的特点:一是与时俱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经济社会转型同步进行;二是不断超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定位越来越高;三是循序渐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内容日益深化。他说,经过多年努力,政府职能转变迈出重要步伐,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得到加强,政府组织机构逐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明显改善,依法行政稳步推进。 (盛若蔚 石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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