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6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消息,11月15日下午,国务院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南山煤矿"11.12"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在晋中市灵石县召开成立会议。对事故调查工作及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任事故调查组组长,副组长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靳善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专员杨国顺、监察部执法监察室副主任王先文、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汪忠汉、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闫正斌、山西煤矿安监局、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巩安库担任。调查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并聘请4名专家在事故调查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派人参与了事故调查工作。
国务院"11.12"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在调查组成立会议上指出:在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的形势下,仍然发生了这起本不应该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确实令人深思,发人深省。
他指出:11月12日19时40分,晋中市灵石县王禹乡南山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4人死亡,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在救援过程中,由于井下火药存放地点有大量烟雾,储藏的170余箱(约4.35吨)炸药情况不详、存在爆炸的危险,加上井下有害气体浓度高,给事故抢险救援带来很大困难。参加抢险救援的同志们在省委、省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事发时井下当班工人被困的36人中,有 2人脱险、34名遇难矿工遗体已经全部找到,抢险救援工作基本结束。事故善后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矿区社会秩序基本稳定。
赵铁锤说:这起事故的原因、教训最后要由调查组认定,但从抢救过程中了解的情况看,该矿非法购买、并违规在井下储藏170余箱(约4.35吨)私制炸药。初步分析事故是该矿在井下储藏非法私制炸药起火,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导致井下人员遇难。事故充分暴露出南山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着许多严重问题。反映出南山煤矿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购买和违规储存炸药,安全管理混乱。地方政府煤矿整顿关闭不到位,违规批准复工生产,监管工作存在明显漏洞。
赵铁锤要求:在继续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善后工作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好事故调查;依法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地方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好事故调查;对于南山煤矿要依法进行关闭,同时认真做好善后工作,维护矿区稳定。
赵铁锤最后强调:进入四季度以来,山西省自11月5日至11月12日短短一周之内,先后发生了2起特别重大事故。特别是灵石县下半年以来,不到4个月就发生了蔺家庄煤矿"7.15"特别重大爆炸和南山煤矿"11.12"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充分曝露出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地方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以及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上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和漏洞。希望市、县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认真吸取事故的沉痛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真正做到"三坚决两加强"即:坚决落实煤矿整顿关闭要求;坚决落实煤炭资源整合政策;坚决落实煤矿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加强煤矿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胡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