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联合国10月27日电 以下是法国、英国、德国起草的对伊朗实施制裁决议案草案的要点:
联合国安理会: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第41条(实施不涉及武力的制裁)采取措施。
-决定伊朗应立即暂停所有铀浓缩相关活动和处理活动,其中包括研发活动,国际原子能机构应对此进行核查。决定伊朗应暂停所有重水反应堆相关项目,其中包括建设一座重水型实验用核反应堆。
-决定:
-所有国家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经其国土或国民向伊朗供应、出售、或转运所有可能有助于伊朗核和弹道导弹项目的材料、装备、物资和技术。
-所有国家应采取必要措施来防止向伊朗核或弹道导弹项目提供相关的技术援助或培训、资金援助、投资、转移金融资源或者其它服务。
-这些措施不适用于那些事先已确定和根据个案基础确定这种供应、出售、转运或者提供上述物品或者援助显然不会有助于研发伊朗核和弹道导弹项目有关的敏感技术。这些措施不适用于出于食品、农业、医疗或者其它人道主义目的而向伊朗提供的物资或者援助。
-所有国家应当立刻冻结与伊朗核和导弹项目有关的资产,并对涉及这些项目的核和武器科学家实施旅行限制。
-决议案文本还特别强调,伊朗的俄罗斯援建的布什核电站项目不受建议之中的制裁措施的影响,其中包括资产冻结和出行限制。
-所有国家应当禁止在其国土内或由其国民对伊朗人进行可能有助于伊朗核和弹道导弹项目的培训。
-相信暂停伊朗的铀浓缩活动将有助于一项外交解决方案,这一方案将确保伊朗的核项目完全出于和平目的。
-要求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在三十天内就伊朗是否完全暂停决议案所谈到的所有活动、伊朗服从国际原子能机构董事国各项要求和本决议案其它条款的进展情况向国际原子能机构董事国和安理会提交报告。
-如果伊朗没有服从本决议案,计划将按照第41条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以说服伊朗服从本决议案和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要求。如果有必要采取额外措施将就此进行进一步的讨论。(毕远)